各相關教學單位:
根據(jù)中國音樂家協(xié)會《關于舉辦第十四屆中國音樂金鐘獎的通知》(中音字【2023】2號)文件精神,學校于近期內(nèi)按照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分組進行了選拔。現(xiàn)按照各組別參賽名額,推薦以下選手組成浙江音樂學院代表隊,參加金鐘獎相應組別的比賽。
一、報送名單
二、報送方式
請所有入選選手仔細閱讀相應的比賽細則,于5月5日前完整、規(guī)范填寫《選手登記表》,提供近期二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張,本人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1份,交至行政樓507辦公室,季文婧,聯(lián)系電話:0571-89808069。
三、比賽日期
1. 全國選拔賽將在5月20日至6月20期間舉行。其中,美聲組、二胡組的比賽在武漢,小提琴組、民聲組的比賽在天津舉行。
2. 復賽、半決賽、決賽擬于2023年10月13日至23日在成都舉行。
教務處、叔同學院
2023年4月4日
附件1 小提琴組賽事安排及評選細則.pdf
附件1-1小提琴選手登記表.pdf
附件2 聲樂組賽事安排及評選細則.pdf
附件2-1聲樂(美聲)選手登記表.pdf
附件2-2聲樂(民族)選手登記表.pdf
附件3 二胡組賽事安排及評選細則.pdf
附件3-1二胡選手登記表.pdf